农委会拟修法阻品种外流 预计6月底前完成草案 - 生活 - 中时
继中国大陆已推出多项惠台措施后,昨(17)日再推“农林22条措施”吸引台湾农业人才,然而社会担忧人才赴陆将造成农产品种外流,农委会副主委陈骏季指出,计划参考日本修正的“种苗法”纳入相关刑责,初估修法草案可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,之后会召开公听会进行沟通,并报请政院修法。
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(18)日邀请农委会、经济部、陆委会就“如何防范台湾农产品品种、技术外流与加强外销竞争力”进行报告,并备质询。
昨日大陆国台办宣布“农林22条措施”再释利多,台胞与台企可在大陆农林业领域申请补助并参与技术创新研发,但有人认为“名为惠台,实则利中”,陈骏季表示,对岸强调惠台,但是该措施是透过有系统地把台湾资金、人才、技术等吸引到对岸,解决目前遭遇的粮食危机等,对我们不见得是有利的。
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表示,大陆因为对台有政治上的企图,和其他国家在商言商不同,目前农委会盘点有12品种外流品项,包含菠萝、释迦、茶、莲雾、芒果、枣等,农委会应该研议更严谨的措施来因应。
陈骏季回应,没有得到品种权的品种就是公共财,自然不需要授权,但因为国内大多品种都由政府资助研发,会根据“种苗法第51条”新增其他不能输陆的农产品种。
陈骏季说,日本过去也发生草莓、葡萄优流品种外流问题,因此日本修正的“种苗法”新增了刑事责任,若品种登记为“国内限定”,今年4月起,违犯携出国外将处10年以下徒刑,或是裁罚1000万日圆以下罚金。我们研拟的修法也会纳入类似刑责,过去“种苗法”采民事诉讼,但是诉讼时间太长缓不济急,刑责会是较为强力的吓阻手段。
陈骏季承诺,6月底前会完成初步修法草案,也会往处10年以下徒刑的方向努力,之后将召开公听会与外界沟通沟通,取得共识后将立刻报请政院。
(中时 )